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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在電子拉力機上的試驗步驟和注意事項

來源:江都市道純試驗機械廠   2011年07月08日 21:30  

參數(shù)要求:

  1.兩標線之間的距離為25MM

  2.拉力機測試的速度為500MM/MIN

測試步驟:

  1.底類試樣在實驗室環(huán)境中停入8小時以上

  2.用裁刀在試樣平筆和垂直兩個方向分別裁取2個或以上的樣品。

  3.用直尺在樣品的中部位置畫兩條標線,標線之間的距離為25MM。

  4.用游標卡尺在樣品兩標線之間的上中下位置分別準確量出樣品的寬度和厚度(到0.02MM)取平均值,并記錄下來。

  5.將畫好線的樣品兩端分別夾在拉力機的上下夾具上,夾樣品的時候需注意:

  A)要使用樣品兩端寬的部分夾在上下兩夾具上,并且露出上夾具的部分和露出下夾具的部分要保持一致。

  B)要使夾的樣品保持垂直狀態(tài),不能歪向一邊

  C)要使夾的樣口成自然狀態(tài),不能有拉伸或壓縮的情況。

  D)用標點伸長計的上下兩夾具分別固定在樣品的兩條標線上(固定后的樣品仍需在同一平面上,不能有被扯彎的情況)

  E)設(shè)定拉力機的速度為500MM/MIN。

  如果試樣只要求測試拉力,不測伸長率,則無需畫線和用標點伸長計夾持。

  6.啟動拉力機的測試鍵,開始試驗,當(dāng)拉力機拉斷樣品時,記錄斷裂時樣品的zui在拉力以及斷裂時兩標線之間的距離。

  7.每個樣品到少測試4次,取平均值作為zui終結(jié)果。

注意事項:

  1.底類試樣脫模出來需停放24小時后方可測試。

  2.如果樣品斷裂時不是在中間狹小部位發(fā)生的,則測試無效,需重新進行測試。

  3.如果樣品測*夾緊,雖然zui終也拉斷樣品,但在夾具處有滑脫的現(xiàn)象,仍算測試無效,需重新裁樣測試。

更多關(guān)于電子拉力機在皮革、帆布、塑料薄膜、防水材料上的運用請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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