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簡介
詳細介紹
供應2燈2鈕1表1開掛式防爆防腐操作柱
適用環(huán)境:
1.環(huán)境溫度-25°至55°
2.安裝高度不超過海拔2000m
3.強酸、強堿、鹽、氨、氯離子腐蝕,多水、多塵、潮濕等環(huán)境。
殼體:外殼采用優(yōu)質(zhì)不飽和聚酯樹脂壓鑄而成,加厚型外殼,防水防塵密封性好,內(nèi)部使用高密度防水膠圈,緊密填合縫隙,防止雨水灰塵乘隙而入。
產(chǎn)品特點:1.黑色工程塑料殼體:采用不飽和聚酯樹脂壓鑄而成,可拼接成各種尺寸,表明靜電噴塑,不易生銹、耐腐蝕、防靜電、散熱性能好;殼體采用復合型結構,斷路器采用隔爆殼體,進出線采用增安殼體,配置進出線通頭,內(nèi)裝各種隔爆型防爆元件。
不銹鋼殼體:可定制成客戶需求的任何尺寸大小。
2.防爆防腐操作柱主要由殼體、殼蓋、通頭、防爆指示燈、防爆按鈕、防爆電流表、電位器等組成,殼體內(nèi)裝有接線端子排,一般選用UK系列,特殊要求定制。
3.安裝方式:掛式安裝或立式安裝;掛式安裝配4個安裝腳,立式安裝配立柱及腳盤。
4.可現(xiàn)場就地操作也可遠程操作。
5. 鋼管或電纜布線均可。
6. 符合GB3836.1-2010, GB3836.2-2010, GB3836.3-2010,GB12476.1-2013,GB12476.5-2013標準要求。
訂貨須知:客戶詢購供應2燈2鈕1表1開掛式防爆防腐操作柱時應提供相應的圖紙或者提供詳細的規(guī)格型號及參數(shù),要求立式安裝應注明。
防爆電器原理: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chǎn)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 物相接觸的表面)發(fā)熱。對于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chǎn)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nèi),或采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 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于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chǎn)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 其結構上再采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產(chǎn)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xiàn)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于爆炸危險環(huán)境。
防爆配電裝置性能要求:
1.防爆配電裝置的絕緣介電強度應能承受規(guī)定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分鐘無擊穿和閃絡現(xiàn)象。
2.防爆配電裝置各部分的溫升極限值,當環(huán)境溫度為+40度時,主回路電流為225A,支回路電流為63A時,端子、外殼表面允許溫度不超過130度;當主回路電流為100A,支回路電流為32A時,端子、外殼表面允許溫度不超過80度。
3.防爆配電裝置的額定短路通斷能力5000A;瞬時脫扣為5-10In或6-12In。
4.防爆配電裝置的過載,瞬時保護特性、接通和分段能力應符合規(guī)定。
5.防爆配電裝置的外殼必須承受7J沖擊能量的抗沖擊試驗。